为促进校际间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,本着“优势互补、平等互惠”的原则,我校与台港澳地区32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换生项目。2021春季学期台港澳地区校际交换生项目选拔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. 申请人须是我校在读本科二、三年级学生或硕士二年级学生(具体以项目一览表中“申请对象”规定为准)。硕士生务必事先征得导师的同意。
2.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成绩优秀,综合素质良好,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,富有良好的组织、沟通等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,能较好地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。
3. 愿意到各交流院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,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。
4.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,有能力承担往返旅费、学习期间生活费(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2000RMB左右)及其它费用。
二、选拔办法
1.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学院/研究院报名,各学院/研究院经过筛选并向学校台港澳办提交推荐名单,台港澳办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报名申请。
2. 各学院应严格按给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并排序,超出给定名额的,可按候补方式上报。
3. 各学院将推荐材料及名单送至学校台港澳办。台港澳办进行初步审核,材料合格者将参加我办与教务处、学生处、研究生院组织的面试。
三、需提交的申请材料:
1.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;
2.成绩单;
3.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;
以上材料请提交一式三份(一份原件,两份复印件)。
四、截止时间
2021春季学期台港澳地区校际交换生项目第一批,各学院推荐截止日期为9月29日。请学院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送至台港澳办,推荐名单需同步发送电子版至xmuexchange@126.com。请特别注意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五、注意事项
根据我校与台港澳地区高校交流协议,交换生免交前往交流院校的学费,但需正常缴纳所在学校的学费。住宿费按照我校与交流院校的协议互免或自付。交换生派出之前需按学校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。
所有获得交换生资格的学生,应自觉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,原则上不得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擅自提早返回,否则将无法取得交流成绩单并需承担相应后果。
台港澳事务办公室
2020年9月22日
附件:
附件1:beat365最新版下载2021春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(第一批).xlsx
附件2:beat365最新版下载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(学期交流项目专用表).doc
附件3:学院推荐名单.xls
附件4:交流项目简章(第一批).rar
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在9月25日11: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A211办公室王老师处。电话:2186338;邮箱:kexiaolin@xmu.edu.cn。